索 引 号: | 000553991/2023-12931 | 主题分类: | 其他 | 发布机构: | 政府办公室 |
发文日期: | 2023-01-09 | 文 号: | 有 效 期: | 有 效 | |
名 称: | 大厂回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|
大厂回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| ||||
发布机构: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:2023-01-09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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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的有关规定,大厂回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:任命刘静琨同志为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,免去王立达同志的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,并报大厂回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。 特此公告。
大厂回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12月3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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